近年来,烟台市不断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2〕13号),通过深化银担合作机制、强化财税激励、优化监管考核等方式,大力支持融资担保机构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合规建设年活动。制定印发《地方金融组织合规建设年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积极实施典型引领,全面深化企业自律,合力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地方金融良好发展秩序。

二、积极推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平台与融资担保机构直通直连,搭建融资担保相关模块,力争实现企业信用与担保业务审批的精准对接,提升市场主体融资精准性、高效性。目前,平台已导入市场主体106.73万家,入驻金融机构314家,其中烟台市融资担保机构已全部入驻,实现融资326.85亿元。

三、健全担保风险补偿和降费补贴机制。制定印发《烟台市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和降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烟财金〔2022〕32号),提高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工作积极性,降低了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成本。2022年,给与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风险补偿资金29.2万元,降费补助资金20000万元。(通讯员:孙涛、岳晓光、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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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烟台市不断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2〕13号),通过深化银担合作机制、强化财税激励、优化监管考核等方式,大力支持融资担保机构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