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工作总结(精选3篇)

天天正能量网 工作总结 2023-05-18 16:02:11

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工作总结 第1篇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xx]45)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行动,竭立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林木种苗市场,为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国家和省、市级林业部门的要求,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做出总体部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草种苗行为。成立以吴涛副局长任组长,局林政科及产业科、县秦岭保护中心、县种苗站等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木种苗工作站,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各类苗圃、林木种苗花卉交易集散地和交易市场等区域,重点查处种子和苗木无证生产经营、未使用标签、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贯彻落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对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的造林项目使用的林草种苗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苗木用于造林的,查根溯源,严肃查处。

加强对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_种子法》、《_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_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严厉整治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局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_种子法》、《_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_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法保护林木种苗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增强了公众对林木种苗和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了解,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种和科技兴种,营造了良好的林木种苗发展环境。我县结合实际,编印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标语和宣传牌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重点林区、种苗生产经营集中点和营销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张贴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关于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曝光典型案例。

三、加强执法,强化监督

一是完善执法机构及人员。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受县林业局委托组织开展全县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县接官亭镇,编制8个,现有人员12人,其中专职执法人员及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二是安排了执法经费。为确保县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执法产生的费用从工作经费中列支。三是配备了专业技术鉴定设备。结合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项目,维修改造检验业务用房平方米,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执法记录仪等主要办公、仪器设备42台(套),配备了检验业务用房及仪器设备条件,为开展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林草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强化交流、提高水平

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避免在执法行动中出现不规范执法、程序错误等问题,以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一是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加强交流,组织开展与兄弟县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探讨先进规范的执法经验。通过学习和交流,执法人员能全面准确的掌握执法内容、法律法规条款适用的范围和实质含义,办案水平和技巧也得到提升,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基础。

五、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为了取得工作实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在宣传上创新方式,开辟了《种子法》等林木种苗法律法规、条例宣传专栏,二是主动开展服务工作,在全面摸清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各单位,联系座谈,上门服务等形式,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三是建立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乡镇林业站一线检查监督力度,公布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举报电话,明确了专人负责。

六、强化措施、确保成效

(一)加强春季和秋季造林季节种苗抽检。我局安排种苗站牵头负责,退耕办、林业站、苗圃等有关涉及项目负责单位配合,组织林木种苗检验人员对退耕还林、义务植树、产业扶贫、苗圃地等环节苗木进行了抽检,对3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个树种的3个苗批,按照检验标准要求,测取苗木地径、苗高等指标,涉及银杏、杜仲苗木数量10万株,实际共抽查苗木800株。经过对3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抽查,苗木苗批合格率为100%。苗木质量总体合格率为99%,其中I级苗占,II级苗占格苗占,被抽查的3家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都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生产经营环节使用标签的单位3家,占100%。已建立档案的单位3家,占100%。有3家实行种苗质量自检,占100%。在检查的3个苗批中,使用一般林木种子育苗的苗批数3个,占100%。育苗种子来源不详的苗批数没有,种苗检验人员对3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现场发放了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和苗木质量抽查结果通知书,并要求对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加强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有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我县林业局积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广泛深入到种苗(花卉)交易市场、苗圃、繁殖场、经营门店等场所,重点检查授权品种的繁殖、生产、销售环节有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通过调查,我县目前在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与授权上还是空白,在经营管理中还没有发现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侵权行为和相关纠纷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结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大检查,抽查苗木花卉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门店30余家。

七、后期工作规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行动的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件曝光等形式,保持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行为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度,提高广大品种权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氛围。

(二)完善培训方式,提升执法能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属于专业性执法,要高质量地完成执法任务,不仅要求执法人员有比较扎实的林木种苗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今后,我们将加大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装备精良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

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工作总结 第2篇

20xx上半年,我局在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的指引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总基调和拉高标杆促发展、知行合一抓落实的总要求,围绕**工业强市推进年、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等活动,切实针对当前外贸企业回升压力较大的困难和问题,立足职能优势,严把质量安全,创新服务方式,以知行合一、用心演绎的精神提高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了地方外贸经济和检验检疫自身发展。现将2xxx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步思路上报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㈠ 扩大优势,合力提升**制造品牌影响力。

全面推进出口电器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升特色产业集聚效益。出口电器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是2xxx年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实现高起点高标准起步,我局一是认真谋划,深入调研。组织业务骨干走访灯具、家电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收集企业相关需求,赴象山出口服装示范区和昆山出口自行车示范区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建章立制,夯实基础。

㈡ 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产品质量的风险防控力。

1.认真开展打非治劣等专项行动,形成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

一是开展代号为天网的2xxx年度目录外商品抽查工作,明确了抽检商品目录和批次,全面排查辖区目录外商品质量水平,已完成人造板,手电筒、净水器配件等目录外抽检60批。

二是开展打非治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伪造、买卖、使用假冒各类检验检疫证书、不如实申报和恶意逃漏检等违法行为,2xxx上半年退货调查中查处了两家出口伪报企业,国外退证调查中查办了一家产地证金额伪报案件,还对违法违规和质量问题退货的企业负责人及报检人员实施了质量问题约谈。

三是抓好敏感产品和生产企业的检验监管。针对打火机、危化品、玩具、农产品等出口敏感产品,严格检验检测和企业质保体系监管。在辖区特色产品风险监测中,在执行现有总局、直属局两级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计划基础上,根据辖区出口农产品特点,查漏补缺,制定涵括22个辖区特色产品风险监测计划,4月下旬至今已抽检脱水大麦苗等产品5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在出口商品注册登记与危包质量许可获证企业的质量体系监管中,出动54人次对14家注册登记、13家危包质量许可类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管和年度监督审核,重点就企业诚信意识、生产质控关键点、高风险原辅料控制等内容开展核查,共开出不符合项30余项,企业均已落实整改,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2.继续推动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从生产源头提升质量监管水平。

一是对出口食品接触产品试行风险管理。根据**局的统一部署,分批将辖区出口食品接触产品纳入风险管理系统,首批纳入该系统的企业共25家,占该类企业总数的40%,我局成为**局系统试点运行食品接触产品的第三家执行机构。

二是试点出口食品农产品监测通检模式。去年针对出口食品接触产品生产企业反映的检测周期长、通检时间长等实际问题,我局创新实施了出口食品接触产品监测通检模式,在检验监管人员现场查验合格并送检后即予以通检放行,通检时间从原来的10~30个工作日降为现在2~5个工作日。20xx年拟在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试点该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快产品通检速度。2xxx上半年完成了对辖区相关企业的全面调研,拟制了包括准入条件、实施程序、后续监管等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6月下旬将方案报**局批准后实施。

三是深化准入+分类+监督的出口工业品三管理模式,截止5月底,已有957家企业纳入该模式,逾4万个产品纳入全备案系统,划分为有28XX个涵盖系列,实现了对出口工业品管的住 放的快目标。

二、20xx上半年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面对国际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加、技术贸易壁垒升级、劳动力成本剧增等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出口稳中有升但增速放缓。20xx上半年(数据统计到5月31日,下同)共完成出境检验检疫42042批、金额119431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出口额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个百分点。出具通关单35280份,换证凭单(含电子转单)8294份,不合格单149份,各类检验证书1087份。1-5月共检出不合格出口商品149批,344万美元,同比增长35%和36%。签发Form A产地证书11277份、38050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签发各类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2338份,638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和5%。完成出口商品包装鉴定检验5026批。20xx年1月至5月,我局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5件,涉案货值万美元,处罚万元。开展国外通报和退货追溯调查45批,涉及金额万美元,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检验检疫执法环境。

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工作总结 第3篇

一、林木种苗生产基本情况

我县国有苗有苗圃和仲堆苗圃两个,苗圃位于镇村,面积252亩,无引水管道,灌溉为自流引水,每年冲毁严重,由于长期没有资金投入,房屋漏水、围墙垮塌,土壤肥力下降,生产利用率低下。仲堆苗圃46亩,土地为租用,与承包商共同经营,现育有红叶李,金丝垂柳,侧柏,金(银)露梅,晚樱、光核桃等树种。

二、存在的问题

(一)苗圃基础设施差,我局现有苗圃始建于八十年代,因资金有限,年久失修,导致圃地肥力下降,制约了种苗生产的有序开展。

(二)种苗技术力量薄弱。随着种苗生产骨干技术人员的退休,我局现有种苗技术人员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种苗生产的正常开展。

(三)种苗生产现状与林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培育的树种相对单一,不能适应干旱、半干旱地区的造林;四是种苗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良种选育推广补贴、种子资源保护、种子贮备等种苗专项资金很难落实,导致种苗基础设施陈旧、设备落后。

(四)育苗技术力量薄弱:随着职工平均年龄不断增长,种苗生产骨干技术人员陆续退休,种苗培育技术人材出现严重断层,严重制约了种苗生产的正常开展。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对林木种苗培育苗圃基础建设资金投入,确保苗圃具备能育苗、育好苗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种苗培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促进种苗培育科技含量,同时建议上级组织种苗生产管理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育苗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与省林科研项目合作,引进先进培育技术。加强对国有苗圃的科技支撑,以科技提升种苗质量、产量;加大对苗圃技术人员业务知识专业培训,提升综合技能。

(四)与承包商做好营销计划。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推荐项目中标方尽可能用本地培育的种苗,以工程项目成活率和保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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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工作总结 第1篇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xx]45)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行动,竭立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林木种苗市场,为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