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山东齐商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行业标准的肥料,被罚没1.98万元。

济南市济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检验报告》,显示山东齐商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齐商”牌巧追功能性肥料总氮项目不符合HG/T4214-2011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不符合行业标准的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2023年5月18日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给予罚没款1.98万元的行政处罚。

农资肥料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农作物收成。通过案件的办理,在一定范围内对其他从业者产生警示作用,对刚性推动农资经营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国家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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