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1篇

个别情况,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四.两种审判程序的协调

附带民事诉讼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所以,以“先刑后民”为原则,减少重复劳动。

1.开庭准备阶段

以次查明公诉人、辩护人、刑事被告人、刑事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宣布刑事案件案由、附带民事诉讼案由,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法庭调查阶段

公诉人宣读刑事案件起诉书。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民事起诉书。

公诉人、被害人、被害人先后就刑事案件向被告人发问。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理人就附带民事问题向被告人发问。

法庭宣读证据,先后宣读刑事犯罪证据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3.法庭辩论阶段

公诉人发表控诉意见。

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理人发言。

刑事被告人陈述和辩解。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代理人答辩。

双方对民事问题辩论后,再就民事问题辩论。

4.最后陈述阶段

刑事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表最后意见。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发表最后意见。

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还可以再次调解。

五.评议判决

刑事案件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一并评议,一并判决。

如刑事案件判决无罪,附带民事诉讼仍由改审判组织做出判决。

六.撤诉

附带民事诉讼审结前,原告人要求撤诉的,法院应当允许。不再继续审理和判决。

但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不能撤诉。

七.对判决不服

刑事被告人对一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可以在十日内提出上诉。

公诉人对一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可以在十日内提出上诉。

被害人对一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五日内可以要求检察院抗诉,但不能以自己名义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一审判决刑事部分无权上诉,对民事部分不服十日内可以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对一审判决民事部分不服,十日内可以上诉。

八.二审

1.检察院对刑事部分抗诉、被告人对刑事部分上诉的,二审法院对刑事部分、民事部分一并审理。

2.当事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的,对刑事部分无约束力。二审法院只对民事部分再审。

3.二审审理民事部分,发现刑事部分判决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2篇

一、健全三项审理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

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必经的法定程序,是依纪依法办案的重要保障。几年来,委局领导非常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在人员配备和工作协调上都给予了倾斜。配备了正科级主任,进班子(在我市仅此一例),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无论人员怎么调整,审理室必须保证2人,审理干部优先提拔、优先参加中央纪委培训班学习。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健全了三项审理机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努力提高执纪办案工作水平。

(一)严格执行“查审分离”制。始终坚持“查审分离”制度,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分管案件审理工作,实行案件移送权与审理受理权“两权”分离,切实避免“查审不分”、“先定后审”现象的发生。在严把案件实体关的同时,注重把好程序关,坚持“三个不上会”:一是违纪事实材料未同本人见面或没有进行审理谈话的案件不上会;二是未向违纪人员进行享有权利告知或被调查人意见没有得到合理解释的案件不上会;三是未经审理或审理时间不足的案件不上会。如,在调查卧牛河乡两名干部变卖树苗贪占一案时,由于着急上报结果,在错误事实材料没有同本人见面及本人提出的疑问没有解释到位的情况下,检查室就移交审理,审理室发现后决定退卷待审,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另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还特别注重挖掘“案中案”。在审理辰清镇一名村支部书记挪用救灾款案件时,从证言证据中发现其中有两笔救灾款是被镇政府挪用了,随后我们对镇长、主管副镇长、民政助理3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处分。

(二)大力推行“乡案县审”制。针对乡镇及县直纪委人员少、办案力量薄弱、经验欠缺等实际情况,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我们实行了“乡案县审”制,明确全县各乡镇(及后期成立的驻乡工作室)和县直各单位立案查处的党政纪案件,调查结束后必须报县纪委审理后,再做出处分决定,否则不予结案。切实发挥统一审理矫正纠偏、拾遗补漏作用。20,在审理群山乡富民村支部书记刘某违纪案件时,乡调查组把刘某将集体大额资金存放在个人手中,坐收坐支等行为定为违反财经纪律错误,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县纪委审理室审核后,纠正为挪用公款错误,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县林业局在查处某干部滥用职权案件时,因本人在接受调查时反复辩解,局领导认为其态度不好,随意加重处分,县纪委审理发现后进行了纠正,按照党纪条规给予了恰当的处分。

(三)积极探索“公开审理”制 。近年来,我们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先后尝试了案件审理“合议制”、“助辩制”和“证据公开”制。 ,我们注重推行了“证据公开”制,制定了《孙吴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证据公开实施方案》,按照示证、听取意见、解释说明、辩论等程序审理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我们在调查正阳山乡高山村支部书记陈某虚报冒领、骗取粮补资金案件时,被调查人对骗取资金的性质和证据提出异议。通过案件初审后,认为农村骗取粮食补贴案件具有典型性,为了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经县纪委主管领导批准后,对此案实行了证据公开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调查人认为虚报冒领骗取资金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确,强调自己不懂财务,是村会计没有及时提醒所致,不愿承担违纪责任。我们列举了他无地虚报、数额较大和其曾经在村里当过会计等多方证言证据,以及黑龙江省《关于违反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政策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使陈某心服口服,并愿意接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通过证据公开审理,为违纪人员提供行使知情权、辩解权的机会,使其消除疑议,受到了教育。同时,也使办案人员增强了责任心和依纪依法办案意识,为案件公平公正处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搞好三个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工作合力

案件审理人员不仅要在审理环节上严把关口,同时还要注重与案件检查室、司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搞好协调沟通,确保工作配合到位,形成执纪办案工作合力。

(一)协调与案件检查室之间关系,工作配合到位。审理人员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案件检查人员交换意见和看法,该退卷的退卷,该补证的补证,该完善的完善;对复杂疑难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实行查审合力攻关,避免案件送审后反复补证。20在审理建设局规划办副主任赵某违纪案件时,发现其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停发工资,依据《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规定,我们立即向检查室提出建议,经主管领导批准,对赵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领取的3000元工资予以收缴。年在查处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李某私自允许他人非法开垦草原一案时,考虑该案牵涉人员多,案情复杂等因素,建议并提前介入,及时发现和弥补了事实、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固定了李某非法许可错误证据,为后期给予李某行政撤职处分奠定了有力基础。

(二)协调与司法机关之间关系,案件移送到位。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及时相互移送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对定性方面涉及到司法解释或者由专业部门认定、鉴定的疑难问题,及时与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做到定性准确。2009年以来,我们共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9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使违法违纪人员受到了及时应有的惩处。

(三)协调与组织人事部门之间关系,组织处理到位。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用组织手段弥补纪律手段的不足,能较好地解决对有的干部纪律处分够不着、组织措施跟不上、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综合违纪案件诸多因素,对构不成违纪处分的人员,我们及时与组织部门召开案件协商会,通报情况,制作《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发出建议,该免则免、该降则降、该调离就调离,确保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落到实处。2009年,县医院部分职工集体上访,反映该院主要领导的经济问题。调查后经审理发现,该领导虽有违纪倾向,但由于政策界限不清,难以定性,无法对其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如果不作处理,群众不服气,势必引起越级上访。于是我们向县委组织部门提出了组织处理建议,组织部采纳了纪委建议,对该领导进行了职务调整,既避免了因证据不足草率处理造成被动,也避免了群众继续上访。

三、明确三项跟踪机制,强化处后工作职责

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后续工作跟不上,不仅对违纪违法人员起不到惩戒和教育作用,也有损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和形象。必须强化执纪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处后工作,努力增强办案的实效性。

(一)跟踪落实处分决定。成立了由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执纪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处分决定执行责任制,认真落实送达、执行、反馈、督办、检查、责任“六到位”措施。县纪委每年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对不按规定执行处分决定的,追究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及主要领导的责任。三年来,在执纪监督检查中,共发现处分决定书未及时归档的有3人,未按要求降工资的有1人,未按规定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有2人。纠正后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下达限期整改建议书1份。不仅杜绝了党纪政纪处分“打白条”现象,也增强了执纪办案的严肃性,有效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性。

(二)跟踪搞好处后教育。在结案谈话时,一般党员干部由审理室主任谈;副科级领导干部由主管书记谈;正科级干部由纪委主要领导亲自谈。通过谈话,向受处分人宣讲纪律条规和政策,帮助其分析所犯错误的危害和根源,教育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理,克服攀比思想和无所谓心理,吸取教训,积极改过。在结案后对受处分人员建立跟踪教育档案,县纪委每人每年至少负责一名帮教对象,定期找帮教对象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情况,填写跟踪教育纪实表,年终做出鉴定结论,对积极改过表现好的对象,及时推荐组织部门重用。如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吴某在科级后备期间,因犯刑讯逼供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被调整到政法委任一般干部,抵触情绪很大,经过处后跟踪教育,他对所犯错误有了深刻认识,积极悔改,表现突出。一年后我们及时向组织部门进行推荐,吴某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跟踪搞好处后考核。对到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实行实地考察。通过考察公示、民意测评(测评票上类别分为“德、能、勤、绩、廉”,档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个别谈话等程序,掌握真实情况,防止走过场。三年来,我们共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13人,有2人因考察时群众反映很大,表现不好,延长了恢复、解除期限,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近年来,我们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做了一些努力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高标准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许多不足。我们将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使我县案件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3篇

2xx年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区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踏实工作,顺利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首先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找准工作定位,树立职责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潜质和执纪潜质。在指导思想上加强服务意识,为反腐倡廉带给服务;在职责把握上加强整体概念,确保依纪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在绩效追求上加强政治思维,履行监督职责,寓监督于检查中,寓监督于审理中,更好的发挥案件审理的作用。其次提高处理效果。透过案件审理,确实保障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既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又立足于教育,合法、公平、合理地处理案件,用最恰当的执纪效果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使案件处理能够到达组织要求,本人理解,其他党员干部受教育的最佳执纪效果。第三在监督中把握关键。坚持原则,严格遵循中纪委提出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规范办案程序,合法、公开、规范办案,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第四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作风养成。坚持讲党性,严纪律,高标准要求自己,加强学习,正确认识党情、国情和本地区实际,端正理念,开拓视野,创新思维,提升素质,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反腐败形势和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现象,不断提高业务潜质。

2、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工作。20xx年以来受理审结案件10宗,指导基层纪委审理案件4宗,解除处分2宗。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严格依照“二十四字”方针,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发奋做到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为了让每个案件都能办成铁案,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有效处理,案件审理室牢固树立全委案件工作“一盘棋”的思路,用心与案件检查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就有关问题多次进行讨论协商,在今年查办的案件中,有5宗已由司法机关进行侦查或者处理后再移送审理,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3、不断强化审理工作职责感。党纪政纪案件审理是查处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影响处分违纪人员一个重要关口,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水平的一个窗口。审理人员务必要有清醒的头脑、扎实的功底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才能在案件的定性处理上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为着力提高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结合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审理室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和掌握各类党纪法规,并用心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增强自身素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了正确明白和适用党纪政纪法规的水平,充分认识到案件审理工作在贯彻维护党章,加强党的执政潜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感和自觉性,提高对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关口性、协调性、指导性和准确性认识,坚持按“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审理案件,把案件审理工作放在反腐倡廉的全局中来认识,增强礼貌办案、办“铁”案意识。今年3月,审理室主任参加中纪委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10月至11月,参加市委党校为期一个月的任职培训。透过培训,使案件审理室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潜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在工作中,取得较好效果。

4、协助做好处分执行状况的落实。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协助配合对近年来全区受市监察局处分的执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为了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做好工作,我们做到一是领导重视,严格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为顺利开展检查工作带给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对检查时刻、检查资料、要求、方法等做了详细说明,并及时下发各相关单位;三是加强沟通,促进各相关单位的自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加强今后工作的联系和衔接,进一步共同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更好地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统一性。

5、扎实做好回访教育工作。在今年年初确定审理工作计划时,明确把回访教育工作列为重要资料。主动与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联系,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工作状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说明回访工作的具体要求,掌握工作主动性。在具体回访过程中,审理室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今年以来共回访受处分人员8人,以回访教育对象为重点,回访教育做到诚心、耐心、细心、交心,一方面根据党纪法规,指出回访对象所犯错误的实质,分析违纪错误的思想根源;另一方面,了解其工作、生活状况,减轻其思想包袱,鼓励其以用心态度发奋工作,协助解决有关困难。

6、用心带给业务指导。指导4个基层单位的案件审理工作。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宣传解释相关政策,不断规范完善有关审理工作,严格把关,做好案件审理材料、公文处理等工作。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4篇

我县现辖__个镇、9个乡、2个街道办,20个乡镇都设有纪委。20__年乡镇换届时,各乡镇按要求配齐配强了纪委人选,其中设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职纪委委员1-3名。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且排在同等资历委员前面。乡镇纪检干部86人,其中20名乡镇纪委书记大学及以上学历的13人,大专学历的7人,平均年龄岁,女干部 5人,占总人数的25%。全县212个村(居)委会都配备了1名村级纪检员,同时明确了村级纪检员的职责,使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向广大农村延伸,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各乡镇纪检组织在县纪委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下,从实际出发,结合乡镇开展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等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以有效落实。各乡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乡镇整体工作之中,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以“大联系大台账大帮带”和干部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贪”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完善乡镇干部包村、结对帮扶等机制,扎实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代办点建设,不断优化乡镇政务服务环境。

二是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农村基层干部的自律意识大大增强,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制度的能力和自觉性大大提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推进乡镇、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促进了农村基层事务运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了“三务” 公开的透明度,群众监督的力度,更加凸显出“三务”公开的公信度。20__年,乡镇换届以来,乡镇纪委受理群众举报数102件,查办案件79件,党政纪处分79人,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是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保障。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抓好乡镇纪检组织保障机制建设,基层纪检工作软、硬件设施得到加强。乡镇纪委必要的办案设备得到了保障,如:电脑、打印机、录音笔、保密柜等,同时建立乡镇纪检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乡镇纪检所需经费列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额享受了220元/月办案补贴,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乡镇纪委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四是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加大。各乡镇纪委紧紧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以检查农村土地政策和强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探索运用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精力不专一。20个乡镇均已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但按照班子分工,乡镇纪委书记都还分管着其他工作,如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工作,不能集中精力专抓纪检工作;其他纪委委员兼职问题更是突出,往往都是一人多岗,如本身就是民政所长、计生办主任、经管站站长等,导致其不能专职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常常是“专职”不能专用、“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各乡镇纪委在双重管理体制下开展业务工作时,因人、财、物由各乡镇保障,制约因素较多,很难独立开展查办案件等业务工作,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多数乡镇纪检干部未经过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业务不熟,办案能力不强,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相适应。

三是体制运行不顺畅。乡镇纪委虽然是在同级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党委往往对乡镇纪委享有支配权,特别是在工作分工、经费开支及开展工作方面,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这就导致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的实质性监督较少;此外由于基层

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工商所等执纪执法部门都是县驻乡部门,其编制、任免、工资、考核均由主管部门管理,监督合力难以形成。四是执纪环境不够宽松。少数乡镇党委书记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重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乡镇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应从强化组织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建设,强化监督力量。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各乡镇纪委设委员3-5人,县级纪委要坚持标准,严把拟新任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入口关。要坚持把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纪检工作,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干部选配到专职纪检干部岗位。实行县乡两级联合办案、两级联审制度,建立联席会议、业务研讨、协调督促、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查办案件的联动机制。

二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专职专责。建立乡镇纪委干部分工报告制。年初各乡镇在分工前,对纪委干部分工应向上级纪委报告备案,县级纪委可提前介入,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要求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尽量与纪检工作相关,尽量做到专职专用。乡镇纪委要在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下,紧紧抓住农村基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不定期对各站所、重点项目及村级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探索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村“两委”主要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监督哨”的作用。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5篇

一、目标任务

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通过指导帮助、结对认亲、监督检查、带案下访、定点接访等方式深入基层,指导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疑难问题,记录民情日记,了解民诉民求,检查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为建设奋进、魅力、和谐、幸福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二、范围对象

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监察局局长、副局长;各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

三、时间安排

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

各乡(镇)纪委结合我县群众工作、民族团结示范活动、监督检查工作、“创铸树”活动、作风建设工作、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两深”工作等制定“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各部门纪检组(纪委)参照本方案执行,可不再单独制定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

我县“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要做到“六个结合”:与群众工作全覆盖相结合,与民族团结示范活动相结合,与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创铸树”活动相结合,与大接访工作相结合。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每年下基层开展工作应不少于120天,各乡(镇)纪委书记每年下村开展工作应不少于140天,做好民情记录,解决具体问题。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遇到的问题。检查中央、省、州、县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群众工作情况,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等,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了解和掌握基层突出问题,与基层干部一道研究解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疑难问题。

1、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以结对认亲活动为载体深入到乡、村体察民情,了解农牧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由县纪委领导班子各成员,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带队,带领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寺庙、深系支部开展群众工作。收集梳理群众诉求、舆情信息,科学研判分析,及时上报重大舆情并实施有效处置。通过开“坝坝会”、群众大会等形式,向基层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县委县政府严惩腐败的态度、决心和工作成效,宣传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对农牧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党的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建议,提出进一步改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提升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2、与民族团结示范活动相结合。以“五二三”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感恩守法团结”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区、乡(镇)、村大力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州、县委在农牧区的方针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社会主义法制等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宗教和睦和谐,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3、与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以作风建设工作为依托,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反腐倡廉工作推动不力的地方,及时开展监督检查,掌握真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及履行维护稳定工作职责情况,推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富民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群众工作推进情况,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的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解决,对基层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4、与作风巡察工作相结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情况、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与履行监督职能相冲突的工作、执行各项工作纪律、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落实“三转”要求、践行“六项承诺”和“十项承诺”等情况督查,对工作不在状态,不认真履职尽责的进行约谈追责,确保“打铁还需自身硬”。

5、与“创铸树”活动相结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活动部署要求上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营造执纪新氛围。及时清理“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敢于自我亮剑,坚决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切实提升整体素质,树立纪检监察队伍新形象。

6、与“纪检监察干部大接访”活动相结合。采取领导定点接访的方式,结合“纪委开放日”和“大接访”活动,在县纪委设立固定接访点,由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中接访,答复咨询提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总结阶段(2015年12月)

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总结报县纪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要高度重视“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将其纳入工作重点之一,抓紧抓实。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6篇

一、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2014年,全旗纪委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5件,处分党员36人,监察对象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5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记大过1人。一般干部1人。

一年来,旗纪委案件审理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与案发单位和调查组沟通了解违纪案件状况,掌握案情,对于已经成型的违法违纪案件尽快介入审理,依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严格审核每一齐案件。

一是认真审理本级纪委移送的案件。审理本级移送的案件重点把握程序关,进一步提高对程序合法确保案件质量、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重要好处的认识,使程序合法的观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始终。熟悉掌握程序合法的具体要求,严格审核案件卷宗内应有的程序,并重点把握案件受理的范围、初核及立案程序,调查程序,调查时限,处分程序及处分权限,报请程序及要求。在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对违纪人员的身份、级别,初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对立案、批准、审批程序,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2014年,旗纪委监察局自办立案案件18件,处分党员18人。

二是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及时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严把处理关,凡是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在以其判决、裁定、决定书和认定的事实为依据的状况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办案职能,严格按照党政纪案件的处理程序,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在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又教育保护当事人的基础上,在处分的定性、量纪上做出恰当处理,做到既严肃执纪,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2014年,司法机关(公、检、法)向旗纪委监察局移送违法犯罪党员干部案件8件,处分党员8人。

三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认真审理基层纪委报送审理的案件。按照旗纪委制定的《苏木镇纪委案件镇案旗审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进行审理,重点对基层纪委的办案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并负责对审理意见的执行状况进行跟踪检查。2014年,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立案案件9件,处分党员9人。

二、加强执纪监督检查,保证党纪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2014年,旗纪委监察局把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和对执行状况的检查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一是对2014年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执行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保证了处分决定执纪到位。二是对2014年处理的每一件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送到达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及时宣布并理顺了相关工资待遇和职务调整。

三、开展回访教育,把案件查处与对受处分人员的帮忙、教育、挽救结合起来。

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坚持把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帮忙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2014年,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进行了回访教育,按照规定程序对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及时恢复了党员权利。

总之,透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为此,20xx年审理工作要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抓好业务建设为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职责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推动全旗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贡献。

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做到“有法必依、执纪必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依纪依法审理本级自办案件和下级纪委报审的案件,重点把好案件受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文书质量的五个关口。用心主动向市纪委审理室多请示、多咨询。进一步加强与本委各有关室的基层纪委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

2、进一步抓好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一要透过个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重视研究基层纪委的请示咨询,进行具体指导。二是透过改善审理方式,提高案件质量。要继续执行完善“镇案旗审”工作。

3、发奋提高审理干部业务潜质。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理疑难案件的潜质。另一方面,对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

4、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7篇

20xx年初以来,我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的指导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的精神,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职责书,用心开展各项工作,发奋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查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杜绝以查代审,以会代审,审查不分。现对照《主要工作及考核目标职责书》,将一年以来的工作状况作如如下小结

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20xx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

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群众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xx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

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_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xx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xx]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xx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

二、查办案件。

20xx年元月至今,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

三、信息工作。

20xx年元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

四、工作反馈。

20xx年元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状况反馈一次。

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2、用心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

六、存在的不足

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刻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

七、今后的打算

1、用心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8篇

一、当前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㈠乡镇纪委基础力量单薄

在人力方面,我县14个乡(镇),有8个 乡(镇)是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的,6个乡(镇)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在分管工作方面,与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一样,主要精力放在做好乡(镇)中心工作上,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的,这个问题尤为突出。同时,各个乡(镇)纪委委员职数为3至5人(全县14个乡镇除云和镇配备5名委员外,其余均为3人),每个乡镇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乡镇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绝大多数是站所负责人,工作任务繁杂,在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他们不可能抽出很多的精力去搞纪检工作,同时又要按其它分管领导的要求去下乡驻村或做一些应急性事务。长此以往,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或纪委委员都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基础力量薄弱成为乡镇纪委工作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直接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缺乏主动性,完全处于应付状态。

㈡乡镇纪委办案缺少主动性、积极性

乡镇纪委是由乡镇一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与党委、政府完全融为一体,人和事都与乡镇党委、政府分不开。由于缺乏独立性,纪检工作的开展,与乡镇中心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村干部的协助,纪检干部一方面要查处违规违纪的镇、村干部,另一方面又害怕得罪他们,完不成中心工作任务。加上乡镇纪委所处的工作圈子小,人事基本不流动,遗留人际关系多,致使纪检干部患得患失,不能主动开展工作。

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任免、评先树优不直接挂钩,也是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纪检工作干得好与不好,乡镇党委基本不作参考,在干部任免奖惩中还是依据中心工作、应急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这些问题和现象,致使纪检干部失去信心,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

㈢乡镇纪委干部业务能力不高

绝大部分纪委书记要分管、综治等工作,接待应酬较多,很少钻研纪检业务,导致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同时其它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相对较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也不多;因此,乡镇纪委干部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乡镇纪委干部的业务素质急待加强。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所致:一是机构改革后,编制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变化,有些关系还不够顺,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乡镇党政领导包括纪委书记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跟不上形势发展,适应不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部平时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强。

二、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的措施与对策

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找到妥善的思路和措施。我县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以干部队伍管理为根本,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与指导。

㈠规范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解决加强领导方面的问题

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提升,科学合理的领导机制是核心,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关键。县纪委着手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县纪委主要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县纪委分管副书记与常委挂钩联系乡镇纪委查案工作,加强案情的上通下联,完成全年案件查办工作任务;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挂钩联系领导定期到挂钩点,了解、掌握挂钩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抓好检查和督促落实,帮助乡镇纪检干部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业务上遇到的疑问;二是建立县纪委定期听取乡镇纪委工作汇报制度。每个季度召开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基层纪检工作动态,对基层纪检工作加强领导与组织;三是建立案件分级办理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镇、村一般干部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办,交由乡镇纪委办理,每个季度根据线索来源,由县纪委落实案件至有关乡镇,充分发挥基层纪委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四是严格查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基层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实等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将追究办法与年终纪检考核挂钩,单独列出案件办理内容加以考核。

㈡强化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解决业务开展方面的问题

县纪委根据上级纪委的部署,结合自身特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重点抓乡镇纪委干部的使用。针对目前有的乡镇纪委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重点抓好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由县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共同把关,对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交流征求县纪委的意见,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提拔任用办案出色的同志,同时今年发出《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配强乡镇纪委书记,配备好专职纪检干部,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并且有法律、财经、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通过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已配备22名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其中18人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抓好村级纪检组织建设。乡镇办案的主阵地还是在村一级,我县进一步完善村级纪检员体系,在全县170个行政村、6个社区调整、配齐纪检员;三是抓好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制定乡、村纪检干部、纪检员三年培训 规划,通过上派下挂、集中培训等形式,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今年,已推荐20名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培训。同时县纪委把基层办案能力的提升放在培训之首,通过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案查等工作,重大案件联查联审等方式进行锻炼,提高干部工作技能,增强乡镇纪委的办案意识和办案主动性。在办理基层案件时,县纪委派员进行指导,或者直接蹲点办案,加强对乡镇办案的指导。

㈢创新乡镇纪检工作内容,解决办案工作体系性的问题

乡镇纪检工作内容陈旧单一,难成体系,也是造成办案工作被动的原因。县纪委以“三个延伸”创新工作思路,力求乡镇查案工作有体系、有特点。一是案件协作机制向乡镇延伸。为提高乡镇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县纪委实行乡镇纪检监察案件联查联审制度。由县纪委建立乡镇纪检监察案件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全县14个乡镇划分为3个工作片区,即云和片,石塘片,崇头片,每个片区设片长一名。片长由各片中心乡镇的纪委书记担任,具体负责片区内案件查办审理的牵头协调和组织工作。联查的范围主要涉及案情复杂的重大疑难案件、发案乡镇或县纪委认为有必要的案件以及县纪委直接交办的案件。明确要求联查联审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二是案后交流互动向乡镇延伸。对于乡镇案件的办理,及时召开查办案件经验交流会,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不断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同时要求乡镇纪委每查处一起重大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分析发案原因,由党委统一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使典型问题普遍化。三是案后跟踪教育向乡镇延伸。针对农村干部重复违纪问题,各乡镇建立了受处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通过开展访家庭、搞培训等形式,大大降低了农村干部的重复违纪率。

㈣强化监督检查和管理落实,解决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

抓管理的方向明确了,关键就是如何抓落实。一是抓平时考查考核。平时考查主要由县纪委挂钩联系常委和负责,着重考查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值占全年考核分数的50%。二是抓专项检查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如纪检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纪委委员年中向县纪委述职等,专项检查工作量化分值,列入对其全年考核。三是抓年终检查考核。结合廉政谈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档案等制度,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项考核。先由各乡镇纪委按照目标管理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再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然后由县纪委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全面检查。此项分值占全年考核分数的50%,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干部考核评议的主要依据,体现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四是抓检查结果落实。该通报的要通报,奖惩结合,树立公平正义形象,鼓励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安守本份,尽职尽责,做好纪检工作,为当地反腐倡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几点思考

以上是我县工作的一些做法,有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纪委对我们的要求差距还是很大,如何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

㈠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乡镇纪委的办案,自身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纪委的支持是关键。今年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各乡镇纪委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查处了云和镇睦田村__、__乡木樨花村赖建华和__乡木樨花村赖建荣等人的贿选案,并在处理方式与结果上与同级党委政府充分沟通,较好地维护了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稳定,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因此乡镇纪委开展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部署纪检监察工作,立案前要主动请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查案时主动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气,依靠领导决策攻克难关;结案时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确保案件定性处理恰当,力争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建设总体规划。

㈡要直接查办侵犯农村村民利益的案件。有为,有威。查办侵犯农村村民利益的案件是树立乡镇纪委权威,调动办案积极性的关键。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和农村干部经济违纪违法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难点问题,农村群众对这类问题十分关注。近两年我县查处的云坛乡沈岸村村委主任雷陈土、云坛乡霞晓桥村委书记魏国友、原村委主任杨克标、付主任杨克龙、石塘镇规溪村支部书记王建伟、云和镇红光村委副书记魏毅等农村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典型案件,在农村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干部群众十分拥护。因此乡镇纪委要推开案查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这类案件线索的搜集,积极主动与县纪委沟通,严厉查处这类案件,营造农村基层办案工作的新氛围。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9篇

一、对乡镇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1、纳入制度,实行规范运作。*年以来,雨花台区针对乡镇领导执行廉政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陆续建立了一系列监督制度。如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对“搞活经济管好自己”的片面理解,认为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另人违纪咎由自取的错误想法,层层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明确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成员对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办事敛财,利用职权在建私房、分公房上谋取私利的现象,区委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乡镇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住房、购买大件物品、外出考察等重大事项,必须在区惩腐倡廉领导小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规定。针对经济交往中礼品礼金泛滥,巧立名目索要钱物的现象,区纪委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凡多年一岗应换岗或新任上一级领导岗位,在上任伊始都由廉政办谈一次话,明确在经济交往、掌权执政过程中的一系列“不准”,提前打预防针。此外,区委、区政府还陆续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为进一步解决好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建立了乡镇党委书记向党员代表报告个人工作、乡镇长向人大代表报告个人工作的制度。去年又建立了乡镇“一把手”述廉制度,将本人执行廉政规定和贯彻党风廉政责任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监督员作专题汇报。一系列监督制度的建立,使乡镇领导在处理各种事务时,行动有准则,办事有依据。

2、形成网络,强化监督手段。几年来,雨花台区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形成了整体联动、有力见效的工作网络。党内党外、上下纵横均有实施监督的网点,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已把各项单项工作综合为教育、监督、领导一体化,纳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首先,区和乡镇两级纪委共聘请了基层干部、党外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3人担任党风监督员,两级纪委定期召开党风监督员会议,通报党风动态,研究监督重点,发挥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优势,强化组织监督的力度。其次是广泛宣传廉政规定,普遍收集监督信息。区里每逢综合性会议都要强调廉政建设的要求,每逢重点工作都要制定纪律要求。如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大会、区委扩大会议、政府组成人员会议、防汛员大会等,区领导均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再强调。在凤台南路市场群建设工程、纬八路工程以及防汛期间,区纪委明确有关工作纪律,并在区广播电台、有线电视、乡镇有线广播及简报、板报上广泛宣传,使得在相应工作中乡镇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党风廉政规定家喻户晓,各方面监督的积极性容易调动,区纪委能普遍地收集监督信息。第三是在干部使用上扩大遵章守纪的份量,纪委派员参与干部考核,对有关人员使用提出建议。近年,雨花台区委在干部考核中,派出由组织部为主、纪委配合的考核小组进行民主考评,对乡镇领导干部自觉遵章守纪起到了很大的震动和促进,这一举措基本消除了政绩和廉政背靠背现象,促使乡镇领导班子,不仅要抓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也要重视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干部个人不仅追求工作政绩,也要讲求自身形象,很好地将勤政和廉政结合起来。

3、强化基层,开展同级监督。*年以前,各乡镇的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另配一名专职或兼职纪检干事,在领导精力、具体工作能力上均有明显不足。尤其是对党政班子的监督,党委副书记从党委工作的角度,跳不出种种限制,不好管,不愿管;纪检干事管不上,不能管,使同级监督流于形式。*年以来,全区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省市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配齐配强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增加纪检监察干部6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数由原来的9名上升到现在的15名,乡镇均设了专职纪委副书记,60%的乡镇设了专职纪委书记。为帮助乡镇纪委提高同级监督能力,区纪委根据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方面的现状,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的培训。通过办班、开会、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改善了他们的知识结构,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审计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他们的监督能力。*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召开了之后,随着反腐败大气候的逐步形成,区委及乡镇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愈加重视,旗帜鲜明地支持乡镇纪委的工作,乡镇纪委领导进入党委班子,在研究工作参与决策中实施监督。

二、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消极和被动地对待监督的现象。在乡镇领导干部中,确有一部分同志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监督。有的只愿意监督下属,不愿意下属监督自己;有的认为监督就是给自己挑毛病,揭自己的问题,会失面子;降低威信。而监督者,则对监督存有顾虑。有的认为消极腐败现象不可避免,监督工作难有作为;有的觉得自己手中无权,说了也不顶用;有的认为自己对乡镇全局性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不了解,担心难以监督到点子上;有的好人主义严重,怕得罪领导,怕伤和气。尽管进行了多年的深化教育和广泛发动,但是从总体上看消极和被动地对待监督的现象绝非存在于极少数、个别人身上,因而强化监督方面的宣传教育任重道远。

2、乡镇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薄弱。乡镇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薄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有的班子主要领导不能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一言堂”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班子成员为求得一团和气,则对主要领导的不廉洁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组织不调查不主动谈情况。二是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不够。他们只注重汇报各自分管工作中的成绩或困难,对本人或他人有关不够廉洁的地方则避而不谈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乏斗争精神。

3、缺乏保障监督的配套措施。从调查情况看,主要缺乏三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缺乏纪检机关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刚性较强的监督制度。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工作,纪检机关虽可以派员参加考核,可以增加乡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息,但在干部使用之前征求纪委意见没有形成刚性制度,纪委不能参与干部使用的研究,纪检机关在干部人事制度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二是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处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把手”负总责的有关制度,这种负责仅仅停留在道义上,而没有落实在实际处理中。要使只负责而不承担实际责任的制度,取得实际效用,是理想化的,需要乡镇领导干部具备相当高的思想境界和政治责任感,否则收效甚微。三是各监督部门相互配合松散,监督整体功能软弱。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应该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专业监督部门相互配合。但实际上往往配合不够紧密。各监督部门在监督上各自为阵,单独作战,相互联系松散,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如在贯彻八项规定和省四项暂行规定过程中,本应由有关部门分别承担监督任务,事实上难以落实,纪委不得不挑起重担。

三、进一步力。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的建议和意见

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是新出现的问题,而是多年积淀的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监督意识。加强乡镇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是加强对乡镇领导监督的根本。要通过会议、“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主体和客体的监督意识。使监督者消除患得患失心理,增强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乡镇领导干部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摆正位置,消除特殊化心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认识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没有凌驾于监督之外的特殊人物;切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地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2、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班子成员工作在一起,彼此比较了解,这种监督最直接,比较自如,效果容易显现。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是预防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一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要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纪律,其他班子成员与“一把手”同票同权,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没能超越集体领导的权力,也没有不执行集体决定的自由,坚决杜绝那种以保护自身利益为目的行使特权的错误倾向。二是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要在廉洁自律方面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倡导民主作风,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在各项责任制落实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批评意见。对别人的批评不仅要有勇气听取,还要有行动自纠。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增强责任感,对别人的缺点和错误要敢于指出,在开展批评的同时,自觉地接受别人的批评。参与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上级同志要正确引导,防止将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讨论会。三是要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上级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时,要平等地听取每一个班子成员的意见,

防止并克服班子成员升降流动中“一把手”一锤定音,说了算的现象。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第10篇

总的来说,乡镇纪委组织建立总体上呈健康发展的态势,是一支党委、县政府信任,干部群众称心的纪检监察干军队伍,在贯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别是在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培训等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但在一定成果的还也必需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乡镇纪检组织建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处理,势必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首要显示在: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有的乡镇指导以为惩办了其属下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会影响其工作成果,对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注重、不够支持;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单方面以为做好经济工作才是实的、有效的,有的把纪委书记作为一种待遇,作为选拔的“跳板”,也有的以为纪检干军队伍交流“换血”慢,大局部纪检干部“终身制”,因此呈现了做纪检工作“没奔头”的思想心情

2、队伍构造不够合理。首要表现在一是常识构造不合理。当前我市乡镇纪委成员共75人,80%以上是大专文明,但首要的专业组成是由农、林、牧、渔等传统产业,而财务、审计、司法等与纪检营业相关的专业人员还不到10%。二是性别构造不合理。男女构造掉调,乡镇纪委成员90%以上是男同志,形成触及对象为女人时显得人员左支右绌。三是职业构造不合理。乡镇纪委成员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非专职状况遍及,纪委书记90%兼党群副书记,纪委委员兼中层职务的也达84%,不能做到专职专用。

3、队伍力量显得薄弱。首要表现在人、财、物等方面。人力方面,虽乡镇纪委书记单设,但大多兼任副书记一职,首要精神放在乡镇中心工作上,纪检工作反而成了副业。纪检委员大多承当部分的详细工作,碰到纪检工作和其他工作相抵触时,不晓得是听纪委书记的去做纪检工作,照样听分担指导的去做其他工作。财力方面,乡镇纪委没有可自力支配的经费,一切开支需依托乡镇党委、县政府,而乡镇财务自身也较坚苦,因此显示在物力方面,有很多乡镇连必需的办案开支都无法处理,有些只能追求上级支持。

4、队伍本质有待提高。乡镇纪检干部成天忙于其他工作,很少研究纪检营业,对学习的认识也不到位,立场不够正直,以为实践学习是走过场,营业学习“以干代学”,形成政管治论常识浅薄,营业不熟不精,处理问题的才能不强,再加上乡镇纪委书记变化频频,每3—5年要改换一轮,工作的延续性遭到较大影响。

二、发生问题的缘由

1、干部思想不不变。纪检工作辛劳,“光栽刺不栽花”,是个费劲不奉迎的苦差使,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不快,有的专职纪检委员多年也没有处理个科级待遇,有的纪委书记才能强,年限长,也无法兼任党委副书记。此外,纪检干部往往连一些正常的文娱活动也不敢参与,常被人以为“不合群”,是社会“另类”,一些秉公执纪的纪检干部还常被查询对象所抱怨,甚至被亲属伴侣所不睬解,接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宏大,因此形成了纪检干部的不服衡心态,一些基层的纪检干部思想不不变,不安心本职工作。

2、队伍治理不专业。纪检工作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性质属法律执纪类,其本能机能的非凡性决定了其非凡的内部治理,不能同等于其它普通的党委部分,治理形式上要尽能够走专业化治理的道路。但当前的乡镇纪委情况是,内部治理的方法办法和党委其他部分没有区别,流于惯例化和普通化,招致了当前乡镇纪委干军队伍建立难以专业化。

3、指导认识不到位。在乡镇,一些指导以为纪委但是是查办案件,而平常也没有什么案可办,兼几项工作天经地义,没有把纪委组织建立和干军队伍作风建立摆到应有地位,别的,一些指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本身对监督工作不足准确认识,认为监督就是对本人不信任,跟本人过不去,有损指导威信,因此回绝监督,也就对监督工作不足支持与信任。

4、常识培训不系统。纪检工作是一项规律性、自力性很强的工作,有它本身的规则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坚持常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手段。可乡镇纪委因为岗位调整,人员常常变化等缘由,不单形成工作脱节,并且易使干部发生“干纪检是临时的”等思想,研究营业的积极性和承受新常识的自动性都显得不够强,以致于呈现“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景象。

三、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结合上述存在的问题及缘由,我们以为,要不断改良和提高乡镇纪委组织建立程度,充分发扬其在增强对同级指导干部的监督中的效果,提高监督成效,应在这些方面下功夫。

1、在增强指导上下功夫。要把对纪检工作的注重落真实人员装备上,落真实处理经费、改善工作前提上,落真实为纪委撑腰壮胆、解除后顾之忧上,落真实加大党风廉政建立的宣布道育力度、营建优越的执纪法律情况上。乡镇党委要统筹好纪委书记的分工,分担其他工作要与纪检工作亲密相关,把首要精神放在纪检工作上,应多关怀纪检专干和委员,切实处理好专干不专的问题,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精神,想纪检工作,干纪检工作。乡镇党委首要指导要振振有词地扶正压邪,对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行为,要依纪依法果断从重从快查处。还,要教育纪检干部,不辱工作,不负重托,喜欢岗敬业,当好党的忠实卫士。

2、在增强队伍建立上下功夫。着重优化三个方面:一是专业构造优化,要装备和培育符合纪检工作需求的纪检干部,把纪检干部培育成纪检工作的里手行家;二是年龄构造优化,要使纪检干军队伍年龄构造合理散布,构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梯形构造,还留意干部的最佳运用期,在其才能、经历、体质、精神形态最佳的年龄段负责适宜的指导职务,以保证事业的延续性和不变性;三是常识构造优化,纪检工作不只准则性强,并且政策、营业程度要求高。查办案件、调处等很多工作,不只要具体把握党风廉政律例准则、相关司法常识等,很多时分还需求熟习财政、审计,擅长巧妙运专心理学常识。抵挡违纪违法分子,需求从纪检干部的个别具体本质培育和全体本质构造装备两方面予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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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刻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附带民事诉讼审结前,原告人要求撤诉的,法院应当允许。不再继续审理和判决。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总结报县纪委办公室。...